在后方策动,我等恐怕已经被胡人消灭。”
秦夜平淡的笑了笑,对于这个老头,秦夜还是蛮有好感的。
坚守北地数年,不怨艰苦,保护秦国的边境。
若没有这些人,焉有当今的强盛秦国?
一寸山河一寸血,偌大秦国是这些人拼下来的,值得他秦某人尊敬。
麃公听出了秦夜的谦逊之意,摇了摇头,面容无不叹息,显然不认为自己有如此大的本领,他的两万多人不可能撼动得了二十万胡人。
这一战,简直刷新了他对战争的认知,震惊了他足足半个时辰,现在回想起来都还有些心悸。
他已了解了战况。
一万七千人,正面击溃了二十万人马,这等奇闻,甚至超越了当年的阴晋之战。
因为从严格意义来说,这是一支疲乏之师,半个月前就已入草原,连续征战半月,破五里原,奔袭千里,封狼居胥,最后才与十数倍的敌人展开决战。
此战必然会震动天下。
诸君可曾见过,击败十数倍敌人的战例?
其次,秦夜所运用的战略战法等,亦让他刷新了眼界,叹为观止。
利用河岸,斩断退路,将自己置身于死地,激励将士奋勇杀敌,用太阳助战,包括鱼鳞阵型的转换运用,转防为攻。
这些无不预示着,秦夜不仅有大才,更有将帅之姿!
更让他流口水羡慕的是这支军队,听闻大王为打造这支军队耗费了一大笔重金,如今见到了这支军队的战斗力,他眼睛都红了。
他手下不缺能征善战之人,手下兵士也都个个不惧死。
可如今见到了这支军队,不得不承认差距。
这就像是现代的男人,无论自家老婆如何,就算美若天仙,也觉得别人的婆娘更加漂亮,更吸引人。
这方面曹老板可谓是代表中的代表。
“此战胡人死伤惨重,元气大伤,数年乃至十数年之内不会再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