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颜一直觉得在京师不快活,那些规矩,那些看似彬彬有礼的人,仿佛是一张张网,把她牢牢的绑住了,不得自由。
她更喜欢无拘无束的活着,在山间追逐猎物,在河边和那些少年对唱。
有规矩,规矩很简单……不影响别人的生活。
平日里她带着狼兵操练,遇到了对头,便带着他们出征厮杀。渐渐的杀出了名气,也渐渐的把自己的婚姻给杀没了。
——挨千刀嘞!一个女娃娃家的杀人不眨眼,哪个少年敢娶你嘛!
外祖母来自于蜀地,母亲性子和外祖母差不多,颇为泼辣。她抹着泪,埋怨父亲当初让自己从武。
但花颜却喜欢这样的日子,在她看来,操练,出征,闲暇时狩猎,或是去对歌就是幸福。
母亲说:“没个伴你以后咋办?唱歌,难道还能唱一辈子?狩猎,家里少了你吃的?出征打仗,等以后没了对头,你还能干啥?”
花颜也为此迷茫过,后来干脆不想了。她就这么浑浑噩噩的过,直至遇到了蒋庆之,遇到了孙重楼。
花颜觉得孙重楼和自己是同类,两个人都知晓对方不喜这等约束。花颜曾问过孙重楼,是否愿意跟着自己去广西。
孙重楼挠着头,说:“少爷在哪,我便在哪。”
那个憨憨!
花颜叹息,拔刀,“尽数杀了!”
狼兵们蜂拥而上。
那些倭寇呆呆的看着他们,有人喊道:“杀出一条血路来。”
景王很好奇的问道:“你就不担心造杀孽?”
“什么杀孽?”
“杀人会犯孽,上天会怪罪,降下责罚。”景王觉得这个女子野性十足。
“那老虎吃兽类为何不被责罚?”花颜问。
“那是兽类。”景王说。
“可人和兽有不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