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有段时间他莫名其妙要学红缨枪,练武术。
他就跟抽风似的,一阵又一阵,而且找不到任何缘由和逻辑。
只当他是心血来潮吧。
反正和霍家搞好关系就是和丁家搞好关系,对夜家的生意有利无害。
这个便宜大孙子,他不要白不要。
毕竟要等着夜北枭抱孙子,还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
“等孩子百日一起举行认亲仪式。”
“好,双喜临门,我也能当个干爷爷,到时候我一定给咱们小鱼摆摆送一份大礼。”
夜藏锋本来就喜欢小孩子,无奈自己儿子打小就不可爱,小鱼儿的外表极具迷惑性。
这么短暂的时间,夜藏锋一抱上手,当即就被收买了。
吃了晚饭父子俩也没有离开的意思,夜藏锋在那逗小鱼儿,直到小鱼儿困意袭来,眼睛马上就要闭上了。
这两人才提出离开。
夜北枭小心翼翼将孩子交还给孟晚溪手里,“好好照顾我儿子。”
口吻平常淡定得就像是他的亲儿子一样,孟晚溪早了解他的脾性,无奈道了一句好。
等离开霍家,夜藏锋美滋滋的,“这干孙子确实不错,一看将来就是人中龙凤,这事儿你办得好。”
他哼着歌,小孩子就是可爱,软软绵绵的,什么时候夜北枭给他生个亲孙子?
以他和陆凝月的长相,必然也会生个漂亮的孩子出来。
就是有点奇怪,这陆凝月怎么一点都没遗传到陆砚淮的混血长相。
虽然她的长相在普通人中也显得足够漂亮,可是要是和孟晚溪和陆砚淮一比就显得太普通了。
经常她站在陆砚淮身边时,就显得太过平庸,两人仿佛不是一个图层的。
夜藏锋觉得这也很正常,毕竟很多俊美的大明星生出来的孩子资质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