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极好。
跑完个十圈,也就堪堪热个身。
对,狼胥是几个月没有进山打猎了。
可是在这几个月中,他无数次与人厮杀。
面对情况可比打猎要凶险得多。
有组织有训练的狼胥,如今战斗力可不是之前那个只知道靠着一身蛮力战斗的野小子能比的了。
狼胥跑完,迅速将青柏留在秦起身边,好让秦起带他去治疗。
这一场战,狼胥不可能输。
转身后,狼胥拾起地上的长矛,淡然入场。
红松早已急不可耐,举手高呼一声,直接变冲了过来。
狼胥心中一乐。
红松那举着长矛冲过来的样子,简直就像一头野猪。
要知道长矛这个玩意儿,虽然狼胥他们不用,可也是经过秦起专门训练的。
长矛的优势就是一寸长一寸强。
眼下红松将长矛死死抱在胸前,身体前倾,然后猛冲过来的这种原始人打法,在狼胥眼里看起来是完全不可取的。
但,狼胥可以理解。
毕竟这种打法,就是用来对付体型跟力量比自己强大的猎物而发明的。
红松知道这方面自己不是狼胥的对手,才选用这种以命换命的打法。
但这样实际上缩短了长矛的进攻距离,等于自断一臂。
狼胥立刻侧过身,双手捏住长矛,左手在前右手在后。
不过右手是垫在矛尾。
紧接着猛然一发力,右手以左手为基点,如同弓箭一般将长矛给推了出去。
这样,长矛的有效攻击范围,又增加了一臂的长度。
红松的战法,是冲到合适距离的时候,双手捏着长矛,猛然捅出。
那杀伤距离也就狼胥的一半。
这战术上,红松就已经落了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