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乐既是被家人卖到“飞莺阁”的,家人便是不在抚州,也该是在抚州附近的城吧?
“不是,”绯乐回道:“我回了老家后,才知道我父母早些年辗转来到此处谋生,在这做点小生意,所以才一路来了这。”
江元音环顾了下大堂,委婉问道:“你还没去见他们?还是还没找到他们?”
若是已和家人重逢,她不该住在客栈吧?
“见到了……”绯乐眸光中有伤感,哽咽道:“他们……挺好的,我阿兄已娶妻生子,又生了两儿一女,在城南街尾开了个馄饨铺子,生意……挺红火的。”
“我本来想去吃一碗馄饨的,但……我怕他们认出我来,他们看着一家热闹和睦,应当不想认出我来吧,我还是不去打扰了,马上要除夕新年了,我就不去给他们添堵了。”
她只是一个被他们卖到了烟柳巷,被抛弃的女儿。
就像她出发前,其余姐妹都投来不认同的眼神,劝她别做这种蠢事。
她们都说,像她们这种被卖进青楼的女子,早就没了家人。
即便入了良籍,在家人眼里,也是不被接纳的“破鞋”,何必自取其辱?
旁听良久的李霁斩钉截铁地出声道:“去,你想去就大大方方地去!”
“会不会认出你,认出你会不会开心是他们的事,你管他们作何?他们当初卖掉你时,也没管过你乐不乐意啊。”
“人就活一辈子,你既跋山涉水来了这,作何要在意他们的心情?”
江元音认可地颔首,认真问道:“绯乐,你是想回到家人身边吗?”
“不是的,我……”绯乐摇头:“我记得小时候常常饿肚子,我只能吃阿兄剩下的食物,我娘卖掉我那日,破天荒地给我煮了碗馄饨。”
“我不知道如何形容,但或许我想去见他们一面,去他们店里吃了一碗馄饨,是想告诉小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