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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 立契(3 / 4)

二郎年纪不大,觉悟还挺高。

但他也知道这话不过是托词,二郎定是担心掌柜的变卦,所以上赶着挣表现来了。

吴铭也不戳穿他,只颔首说:“既如此,你便去巷尾第三家寻刘牙郎,让他来作保。”

李二郎大喜,千恩万谢而去。

时候尚早,吴铭本想睡个午觉,既然李二郎来了,那就开门做生意吧。

拆去门板,挂上“吴记川饭”的布招,等他支起摊儿,李二郎也领着刘牙郎回来了。

接下来便是走流程。

经刘牙郎作保的伙计不下百人,这套流程他早就烂熟于心,连契据都替二人拟好了(其实是印刷出来的标准模板,他屋里还有七八十张呢)。

这时便取出契据宣读,自然是读给不识字的李二郎听。

读罢问二人:“可有疑虑或补充?”

李二郎大摇其头,他巴不得立刻画押。

吴铭自然也说没有。

站在现代人的立场看,这份契据本身就是不平等的,因为条款中明确规定,若无特殊情况,受雇者须干满三年才能“离职”,雇主却不受限制,可以随时辞退员工。

这种长期雇佣关系在古代并不稀奇,富人家里的奴婢女使,签的契约动辄十年起步,和卖身契也没什么差别了。

刘牙郎说:“烦请吴掌柜取来笔墨。”

吴铭依言照做。

刘牙郎提笔在契据末尾写下日期:至和三年五月廿二日未时。

别看他其貌不扬,竟写得一手好字。

刘牙郎取出一盒红泥,说道:“二位在契据上押个花字,打个手模即可。”

押字又叫画押,类似于签名,在宋朝非常流行,上至皇亲国戚,下至平民百姓都有在契约上画押的习惯。

花字好比今天的艺术签名,但不必非得是名字,仁宗的御押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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