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细感那几株果苗的气机。
果然,根须皆朝那片潮湿处弯着、钻着,姿态急切如渴马奔泉,正汲水不歇。
枝叶间泛出一层细微的灵光,像吃饱喝足的小儿,神清气爽,皮里都带了点喜色。
那点绕在心头的疑惑,至此也就解开了。
看来那后山的水,果真是灵物,能养苗,却不可轻易越界。
若是擅自提水越线,十有八九要惹祸上身。
但若换个法子,将苗栽在边上,由山那头浇水入地,让水自渗其下、根自寻其润。
既沾了灵气,又不踩了规矩。
这般布置,倒也巧得很。
姜义微偏着头,先看那排果苗,又扫一眼那条模糊的山界,唇角忽地一翘。
“这臭小子……”
语气虽嫌,眉眼却分明有些得意。
姜义拢了拢袖口,将牲口赶进山里去。
拍了拍掌心的土灰,转身想着去瞧瞧那几垄嫩苗。
脚才一转,却见山脚有人影晃动。
定睛一看,是那刘家小子。
这小子自从上回披着袈裟、嘴里念着经,手里还拨着串佛珠,志气冲天地说要探后山。
结果还是迷在那后山里,连影子都没见着,之后便销声匿迹了好一阵子。
姜义本以为他总算长了记性,歇了那份心思。
谁知今日又来了,身边还多牵了一条狗。
那狗皮毛黑得发亮,油光水滑,一丝杂色也无。
四蹄踏地轻飘飘,像踩着薄云过草,没半点凡犬的土气。
最出挑的,是那双眼珠,黑白分明,滴溜溜直转,亮得像会说话。
刘家小子远远看见姜义,脚下发力,几步小跑到近前,规规矩矩拱手行礼,嘴里喊得勤快:
“姜叔早。”
又从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