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晃,半个月匆匆而过。
六月份侦破的两次特大凶杀案,证据链完整,犯案人员认罪认罚。
当然,5*30案的凶手、李超已经提前认罚,虽然是在他没同意的情况下。
再有,省厅物证中心对6*14案进行了二次dna鉴定,确认被害人张小英体内残留杨红和吴大勇的体液。
最后,他们被带到了凶案现场,指认当时杀人的细节。
证据链齐全,铁案如山,案子已经移交检察院,就等着起诉。
两个人死刑无疑,至于汪彩霞,检察院还在量刑,大概是以无期徒刑起诉。
在这个节骨眼上,法院判决的速度应该很快,不会拖到下半年。
这半个月,杨锦文除了帮着写案卷之外,就是和郑康骑着边三轮外出办理一些刑事案件,大多是和八大类刑事案件有关。
所谓八大类刑事案件,便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抢劫,强女干,爆*炸,纵火,投毒。
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包括破坏交通/电力设备等。
这是1983年8月25日下发的文件,正式提出八大类严重刑事犯罪。
郑康和杨锦文办理的都不是新发案件,而是对之前案件的证据补充。
譬如在一起杀妻案中,犯罪嫌疑人拒不提供作案工具,那就得找这些东西。
又譬如,在一起抢劫案中,预审组的警员无意间,从嫌疑人口中,问出了一起杀人案,这案子是真是真假,也得去排查。
当然,并不是刑警队所有人都会参与,郑康和杨锦文都是去辖区派出所,叫片警一起走访调查。
杨锦文跟着师父在城南分局的各街道派出所跑了一个遍,各辖区的派出所所长也都认识了。
前世的记忆越来越模糊,沉入潜意识,就像做了一场遥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