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木镇外的森林,这时早已开满花,红的像火,粉的像霞……”
划掉。
感觉有点尬,森林哪都有,溪木镇的又没什么特别,有什么好写的。
“溪木镇的采石场,是鸢尾花王国有名的采石场,这里开采的大理石……”
划掉。
采石场去年已经写过了,甚至过去的十年里写过三次,今年再写实在有点太敷衍了。
“溪木镇的……”
里德再也忍不了了,挥动钢笔把刚写出词胡乱划掉,又把已经被涂改得不成样子的草稿团成一团,丢进垃圾桶里。
暴躁地揉了揉自己一头卷毛,揉完了发现手里全是头发,更暴躁了。
“再来一杯啤酒!”
实在没有灵感,他只好又点了一杯酒。
其实溪木镇的啤酒也不错,但是啤酒前年写过了。
“咕嘟,咕嘟,啊——”
大半杯啤酒下肚,灵感没来,不过心情倒是好了一点。
他是福伦周报的记者,主要负责写福伦领内风土人情,旅行推荐这类的内容。
这不算一件好差事。
不对,准确来说,从收入的角度讲,这是一件好差事,到处去玩经费报销,写出一篇文章最少能拿50赫尔。
但从内容的角度讲,这是一份让他烦透了的工作。
他的父亲是福伦领有名的吟游诗人,创作的诗歌故事流传甚广。
所以他也有个创作梦,可惜报社的工作,不是想写什么就能写什么的,要先完成主编下达的任务。
其中最头疼的,就是每年都要来溪木镇写一篇宣传这里的旅游广告文。
谁让这里是福伦领为数不多能吸引点外地游客的地方呢。
可是就这么大点一个镇子,年年写,有什么好写的。
里德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