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陶碗和木杯,脸上挂着公式化的笑容:“客人是来喝酒还是用餐,或者,需要找个姑娘聊聊天?”
“请问老约翰在吗,有朋友介绍我来找他。”
“哎呀,约翰?这可是个烂大街的名字!”侍者拉长了调子,眼珠滴溜溜地转着,“我们老刺猬酒馆里常来常往的‘约翰’,十个手指头都数不过来呢!这可有点麻烦喽……不如客人您先坐下点杯酒水润润喉?我帮您去打听打听?”
五个铜币“叮当”一声,清脆地落在了油腻的托盘上。
“哎呀呀呀呀呀呀呀!您瞧我这耳朵!”侍者脸上的笑容瞬间变得真诚而热络,手指轻轻一勾,托盘上的的铜币便没了影子。
“您说的是‘老’约翰啊!我刚才听岔劈了,还以为是小约翰呢!正琢磨着那小耗子好久没来光顾了……喏!”他麻利地指向酒馆深处,“那边那个,抱着琴在台上哼哼唧唧的,十有八九就是您要找的老约翰了!”
陈默顺着方向看过去,在闪烁的灯火下,酒吧中央有一处十几厘米高的木制地台,一个头发花白稀疏、醉眼惺忪的老家伙抱着一把不知道什么琴,手指有一搭没一搭地拨弄着琴弦,嘴里发出啊啊哦哦的声音,像是在唱歌,又像是醉汉的呻吟。
陈默不再犹豫,大步朝着木台走去。
沿途的酒客们下意识地停止了喧哗,警觉或审视的目光齐刷刷地扫向这个不速之客,看到陈默身后亦步亦趋的骷髅小白后,又或多或少露出些轻蔑和不耐的表情。
像是看到一只钻进狗窝的兔子。
亡灵召唤师本身属于非常普遍的职业,年轻的修炼者们,追求帅气的去学剑士,追求潇洒的去练弓手,追求高雅的去练法术,追求省钱的,去召唤亡灵。
如果不是因为学习召唤法术系本身有个挺复杂的门槛,想必大家都乐意带一具打杂扛货的亡灵。
冒险者基数庞大,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