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皙的肌肤,精致的五官,哪怕不化妆,都堪比妆后的既视感。
这样的打扮,在这个地方无疑是亮眼的,因为这里的女人们没有谁打扮得那么潮流。
大家似乎都习惯穿一些比较灰扑扑的衣裳款式。
80年代,随着港城那边娱乐项目崛起,不少潮流的穿搭都被明星带火。
甚至开放到有沙滩的地方,就有清一色比基尼美女们晒太阳。
朋克,摇滚音乐流派盛行,马丁靴这种鞋子也流行了起来。
倒是符合林纾容的审美,所以她会买来穿,主要是这玩意秋冬季百搭。
沈惊寒就是清一色的军装,林纾容站在他面前,跟他就像是两个世界的人。
“媳妇儿,今晚想吃什么菜?”沈惊寒握住她的手,摩挲的一下。
怎么媳妇穿什么都好看,就算是秋冬款的衣裳,都像是橱窗里摆放的洋娃娃一样,让人挪不开眼。
特别是这会发光的皮肤,在边陲这个气候恶劣的地方,没有谁的皮肤可以那么洁白无瑕。
不过说来,沈惊寒的皮肤状态也好了很多,媳妇已经习惯每天在他脸上捣鼓一些自制的护肤品了。
虽然刚涂上去有些油腻腻的,但吸收后感觉皮肤不干燥,脸也滑滑的。
林纾容瞧着周围路过的人偶尔会朝着这边看来,她笑答:“我不挑食,你买啥我吃啥。”
沈惊寒揉了揉她顺滑的头发,又直又长又黑,连头发都让人爱不释手,他嘴角微微上扬。
“今天买菜晚了,下次中午,我交代手底下人帮我跑个腿。”
林纾容跟着他走,没好气的说:“你是团长,哪有这样使唤下属的?”
沈惊寒眉梢微挑,“我可是给跑腿费的,那群人津贴没那么高,巴不得从我手上拿点跑路费呢。”
这行为,要是别人堪称奢侈,但沈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