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报机,零零碎碎的古董字画也有些,最亮眼的是个小铁箱,打开一看——整整三十根小黄鱼,金灿灿地排在那儿。
看来这地方八成是哪个队伍藏物资的地盘,要不就是战时逃难埋的。可东西还在,人却没了影,肯定是回不来或者死绝了,不然哪有放着黄金不拿的道理?
眼下枪不能用,罐头发霉,古玩也没处卖,但这一箱金条够实在。至于别的玩意,带出去也是麻烦。
“晦气!一堆破烂,就这点金子能换钱。”
王胖子拎起箱子走出来,其他东西一眼都不多瞧。就连那些古董,他也懒得动——不是不懂值钱,而是现在没门路变现,背一堆累赘反而坏事。
走江湖的,最怕贪心把自己压垮。
杨锐扫了一圈,走到那个装古玩的箱子前,伸手取出第一个木盒,打开一看——一把驳壳枪静静躺在里头,旁边还配了两匣子弹。盒子密封得好,枪身锃亮,核桃木把子摸着顺手,一点没受潮。
“嘿,居然还有这老物件!”
王胖子凑过来一瞧,有点惊讶。如今市面上早换成了54式,这种老枪基本没人用了。
杨锐把枪递过去让他把玩,自己又拿下第二个盒子,是个四方的铁皮匣,直觉告诉他,这次恐怕不止捡个枪这么简单。
盒子一掀开,他愣住了——一尊红铜铸的龙首,龙眼炯炯,雕工精细,透着一股说不出的威势。
他心里猛地一震:十二铜首里的龙首?居然在这荒山野岭藏着!
后世多少人找不着下落,原来一直窝在这个没人发现的山洞里。
或者……也曾被人找到,但太烫手,只能偷偷藏起,不敢露面。这种东西,一旦被人盯上,轻则被抢,重则丢命。
而现在,这颗果子,被他摘了。
“胖子,八一,这箱古玩我包了,你们没意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