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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走出巷子,穿过两条街,确信没有人跟踪后,就进了一家四海酒楼。
他们本来要上三楼的雅座与九王会和,谁知才走上二楼,络腮胡的脚步忽然顿了顿,在靠窗的位置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临窗的第二桌,坐了两个年轻人,一个是头戴方巾的青袍书生,另一个是身穿靛蓝色锦袍的俊朗青年,两人正在熟络地闲聊着,仿佛至交好友般。
络腮胡的目光停顿在后者身上,斗笠下的眉头一皱,心道:九王不安分地待在雅座里,怎么下来了?!还和一个大裕人聊起天来!
这个着蓝色锦袍的青年正是南凉的九王朗玛。
络腮胡给下属打了个手势,两人干脆也往窗边去,在朗玛身后的一桌坐下了,正好听到朗玛惊讶地说道:“叶兄,原来令妹在镇南王府……”
镇南王府?!络腮胡瞳孔一缩,原来九王并不是自己所想得那般轻率胡闹。
络腮胡定了定神,侧耳倾听起来。
“郎兄,说来惭愧……”叶胤铭脸上露出羞惭之色。有道是,宁为穷人妻,不为富人妾。哎,叶家乃书香门第,妹妹却与人为妾,说出去实在是有辱门楣啊。
朗玛半垂眼帘,眸中浮现一抹得色,一闪而逝。
他来到骆越城后,对镇南王府的事就没少打听,最近闹的满城风云的就是这对叶家兄妹。朗玛立刻觉得这是一个大好机会,打探到叶胤铭经常来这个酒楼,他就过来制造了这场“巧遇”。凭借他三寸不烂之色,很快就与这叶胤铭称兄道弟。
朗玛豪爽地一笑,劝慰道:“我倒觉得叶兄着相了。叶兄莫怪小弟交浅言深,有道是,‘一损皆损,一荣皆荣’。一家人都是息息相关。以叶兄的才学,来日必然金榜题名,可是进士才是第一步,若是叶兄想要在官场上扶摇直上,还需要有‘助力’……”他意味深长地在“助力”上加重音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