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不开煜哥儿,连她这个女儿恐怕都要排在煜哥儿后头了。
“那我赶紧让人给青云坞送些枇杷去。”南宫玥掩嘴笑道。
听出女儿的言外之意,林氏了然,道:“煜哥儿去青云坞念书了?”说着,林氏的语气神态中就透出几分自豪,自家外孙就是比普通的孩子机灵,这才两周岁多一点,就会背《三字经》了,会说的话也比同龄孩子多。
南宫玥颔首应了一声,想到小萧煜,脸上笑意更浓,不由地朝针线筐里那个还没做完的绣品看去。
林氏下意识地也顺着女儿的目光看了过去,忽然注意到这个绣品似乎不是寻常的肚兜、衣裳,便又多瞧了一眼。
那是一个以橘色的棉布缝制而成的布包,大小似乎正好可以放下几本书册。
书袋上特意加了一对猫耳,又绣了几条猫须,以一粒布扣作为猫鼻,看来可爱极了。
林氏的脑海中顿时浮现一个胖乎乎的男童笑吟吟地抱着橘猫的样子,心念一动,脱口而出道:“玥儿,这是给煜哥儿缝的书袋?”
“我给他缝个小书袋,他也好装东西。”南宫玥笑吟吟地看着那个差不多成型的小书袋,想象着自家的小家伙背起这个书袋的模样,嘴角翘得更高。
自从官语白给小萧煜精心编绘了那册《三字经》绘本后,小家伙把那册绘本当成了他最重要的宝贝,每天去青云坞上课都要带上,下课后再带回来碧霄堂。
南宫玥看他不耐其烦地把绘本带来带去,干脆就给他缝了这个小书袋,以后他不仅可以放绘本,也可以放放笔墨什么的小物件。
林氏拿起那个橘色的猫咪小书袋,里里外外地仔细端详了一番。
女儿的女红还是如以前一般好,心也细,特意在书袋里还多缝制了几个小兜,让外孙可以放些小东西。并且,书袋里头还有一个小内袋,内袋上绣了一只橘猫和一只白猫,橘猫和白猫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