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整个大邺上层阶级乃至于皇室的脸面。
纪红纱本身就是大兴人,她这个身份,拿当朝显贵家中的千金们寻乐——
问题一涉及到国家体面之类的话题,味道就彻底变了。
方才献过艺的几位小姐,脸色都隐隐的有几分不好看。
孝宗此时也开始觉得纪红纱的确是做的有些过了,脸色慢慢沉了下来。
一直默无声息坐在那里看戏的宋灏此时才是轻声一笑,稍稍侧身去和隔壁桌上的宋沛咬耳朵,道,“四哥,我记得你有个习惯,总爱带着金疮药在身上的是不是?”
早年宋沛曾经有一次出门时候不小心坠马撞伤了头,当时因为没有马上请来太医,险些因为失血过多而送命,从那以后,他但凡出门都养成了随身携带一小瓶金疮药的习惯。
彼时宋沛正看戏看的兴致勃勃,闻言诧异的回头递给他一个询问的眼神,“怎么?”
“借给臣弟用一用吧!”宋灏道,却未多做解释。
宋沛狐疑的看他一眼,也没说什么就从怀里掏出一个白色的小瓷瓶递过去。
“谢谢四哥!”宋灏微微一笑,收了那瓶子握在掌中施施然起身,径自下了台阶往大殿当中走去。
本来孝宗已经准备出面息事宁人,可是话都到了嘴边了,见他突然毫无征兆的站起连,目光一冷,重又神色凝重的闭了嘴。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于宋灏身上,茫然的看着这位素来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面亲王,看着他一步一步从容走过去,最后在明乐面前站定,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从怀里掏了帕子,洒上金疮药,又握了明乐的手把她手上已经被血水染透的帕子扔掉,重又用自己那方抹了金疮药的帕子重新动作细致的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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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资深的废柴,我觉得我已经没救了~
捂脸,虫子已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