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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五章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八)(3 / 6)

“难道你不愿意不成?若果然不愿意,可真是个傻丫头了。放着主子奶奶不作,倒愿意作丫头!三年二年,不过配上个小子,还是奴才。”

但鸳鸯还真就偏不愿意。骂她嫂子,“宋徽宗的鹰、赵子昂的马,都是好画儿。什么‘喜事’!状元痘儿灌的浆儿又满是喜事。”端的是锦口绣心。口齿伶俐。

骂得好!

贾环雍治八年在贾府里时,和鸳鸯对阵过,就知道,贾府里要论骂人的功夫,鸳鸯是可以排得上号的。

鸳鸯在贾母面前道:“若有造化,我死在老太太之先,若没造化,该讨吃的命,伏侍老太太归了西,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我或是寻死,或是剪了头发当尼姑去!若说我不是真心,暂且拿话来支吾,日后再图别的,天地鬼神,日头月亮照着嗓子,从嗓子里头长疔烂了出来,烂化成酱在这里!”

到底是金鸳鸯!

誓死不从。她用自己的凛然正气,大声回答了贾赦这个无耻之徒的要挟、胁迫,表现出高尚的情操。正所谓,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人的尊严,不能够被践踏!这是灵魂里不屈的声音:要活的像个人。

将美好的人,或者事物,给毁掉,这怎么能够?这是极其的令人痛心、惋惜。红楼原书中,鸳鸯的结局,就是在贾母死后上吊自杀。但是,现在,自然不会!

贾环早就决定要在这件事上帮鸳鸯一回。鸳鸯为人处事,很公道。有金鸳鸯之誉。且不说,他现在和鸳鸯的私交不错,算是朋友。怎么可能看着朋友被贾赦威逼致死?

即便不是朋友,在他并不费多大工夫的前提下,他如何不愿意帮助她呢?

贾赦这个人,贪婪、好色。他不仅仅是猪队友的问题,而是作恶多端、坏事做尽。死不足惜!

吃过早饭后,贾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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