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因而对我所说的一切,也采取怀疑的态度?”杜少恒“唔”了一声,算是默认了。
那狐袍人自我解嘲地一笑道:“这也难怪,是我自己表现得太神秘,同时,目前所发生的一切又阴差阳错的巧得那么出奇。”话锋略为一顿,又正容接道:“不过,请杜大侠相信我,我所说的,完全都是实情。”杜少恒轻一叹,道:“鬼域江湖步步险,有时候,亲眼目睹的事,也会暗中隐藏玄机的,所以,要相信一个人,真是谈何容易。”“不要紧。”那狐袍人苦笑了一下道:“俗语说得好:事久见人心,且让时间去证明我的诚意吧!”“但愿如此。”“现在,我该作一个自我介绍了,在下复姓司马,单名一个元字,一元复始的元。”
“啊!原来是司马兄。”司马元道:“是进晚餐的时候了,在下蜗居,离此不远,杜大侠能否赏脸,往驾蜗居,共谋一醉?”杜少恒笑问道:“阁下口中的蜗居,也就是在利民当铺了?”“正是。”杜少恒道:“司马兄诚意相邀,在下自不能不识抬举……”※※
※地无分南北,时不论今古,所有当铺的大门口,都有一个血红的斗大的“当”字。
那血红的颜色,任谁都不会认为,那是表示当铺老板以一颗赤诚的心接待穷人,否则,一般朝奉的面孔不会那么冷,而那仰之弥高,高不可攀的柜台,也不会作得那么高,使得光顾他们的衣食父母,一进门就有矮了半截的感觉。
所以,说得夸张一点,那血红当字的红颜色,该是用穷人的鲜血涂上去的……利民当铺虽然只有短短十来年的历史,但在洛阳城中,却已后来居上地,成了首屈一指的大当铺。
尤其是地处洛阳城中的闹区,左边是一家富丽堂皇的鸿翔绸缎庄,右边是一家规模宏伟的达记槽坊,更为衬托出它的不平凡气势。
不过,不管它如何的气势不凡,那大门口的血红的斗大当字,那仰之弥高的柜台,那阴沉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