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客定然仍健在人间,重建天心小筑之事,他老人家必定出面的,二十五年约期届满,他老人家岂会……”
“哼!等到二十五年约期届满,我的尸体早喂了蛆虫。走将路引交验。”司马某收起藏剑图,大踏步走向巡检司衙门。
百余名移民,已开始鱼贯走出栅门。
有好些牵着驮马,有些挑着行李,幼儿放置在箩筐中挑着走,吵吵嚷嚷走上了西行大道。
十余名起解官兵,一一上了坐骑,前后分成两批,领着一群可怜虫上路。
司马英三人正在交验路引,镇中蹄声如雷,一匹枣红健马急冲而至。
马上人五短身材,浑身青布劲装,外罩青布短袄,再加上青色披风,背上有剑,鞍后有大马包。
姜黄脸,两颊有青黑色的胎记,他是何萱。
但这次他的左颊近颈处和右额角,多了两条刀疤,比早些日子更丑恶。
健马狂风似的卷到,在广场中勒住了,马儿一阵长嘶,人立而起,向右连跌三步,方落下前蹄。
马上的何萱安坐不动,一双奇大而黑白分明的星目,狠狠地死盯住司马英,雪白整齐的贝齿,紧咬住下唇,身躯似乎在颤抖,许久许久方吁出一口长气。
司马英在中,凌云燕在右;她亲密地靠着司马英,低声轻笑紧傍着他,一同步下石阶走向坐骑。
沈云山在左,一面收好路引,一面前咕:“狗眼看人低,哼!竟瞧不起我这贩货有钱小爷,岂有此理!恼得小爷火起……咦!哈哈又有一个比我更丑恶的人。”
他指的是何萱;他自己人本长得俊逸,只是脸上污迹泥垢乱七八糟,掩去了本来的面目。
司马英瞥了何萱一眼,并未在意。
凌云燕淡淡一笑,也未在意。
何萱直待三人坐骑奔出栅门,方神魂归窍,星目中出现了泪光,抖颤着左手,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