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十余里便是江西地境,官道窄小,向山区伸展,旅客甚少,经常可碰到劫路的毛贼,商贾皆以水路往来。
因此,池口虽说是水陆要冲,其实令市面繁荣的仍是船客。巡检司衙门的注意力皆放在码头一带是非之地。对陆路的管制睁只眼闭只眼马马虎虎。
船在码头泊岸,永旭立即主张落店,但冷魅断然拒绝,主张立即雇船下放巢湖,争取时间分秒必争。
但难题来了,两人皆两手空空,行囊金银已全部丢失净尽,在沙尾村雇船去池口,船资乃是冷魅头上的一支金效作为抵押。
雇船须先付船资,一钱逼死英雄汉,没有金银怎雇得到船?这就是永旭主张先落店的原因,他要在此地重施故技,找个地方上豪恶霸,制造事端设法敲诈一些盘缠。
冷魅本来主张用武力雇船,但永旭坚决拒绝,他决不向苦哈哈们伸手,他不是下九流卑鄙混混。
最后,冷腕被他的固执所感,只好听他的主张先落店再说。
幸好路引是贴身藏着的,除非衣裤被剥光,不然路引决不会丢失,落店没有路引,客店天胆也不敢收容。
两人的二进客房相邻,以便互相照应。梳洗毕,已经是华灯初上,码头一带依然相当热闹。
天大地大,食比天大,两人到了码头颇具规模的食店,叫来三四味菜进膳。冷魁身上尚余钱三百余文,吃一顿尚够开销。
两人皆不带剑,永旭穿的是旧青袍,冷魅是墨绿衫裙,像一对少年夫妻。
冷魅眼中的冷电似已消失,也许是与永旭相处这段时日中,性格已有所改变。或许是经过多次出生人死,观念上有了改变。
店中食客甚多,两间相连的店面,形成中间有门相通的两座大食厅,足可容下余桌高朋。已有了七成座,食客们全是些粗豪的船夫和水客,人声嘈杂,高谈阔论,百元禁忌。
他们的食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