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他!你能么?”李无心淡淡地笑道:“我想你是不会让我失望的!”
抖开来血红一片,红光耀眼。像是红云一片,映照得每个人身发俱赤。
“好一张玉儿红……”孙二掌柜的看得眼都花了,连连地咂着嘴,喃喃连声道:“我活了这么大把子年纪,今天总算是见识了。”
那么多人,那么多双眼睛,就在这一霎,被孙二掌柜的亮开的这张红毛兔皮给吸住了。
说起来这地头儿一一流花河岸,原本就是“红毛兔子”的产地,应该不足为奇才是,无如像这么大张的皮货,有些人硬是一生也没见过。
拉开来总有丈来大张,四四方方的一块,红通通,亮晶晶,全是小小“兔背”拼凑而成,本地人管它叫“玉儿红”,那是因为皮质本身,反映出来的光泽,几乎媲美上好美玉。
既轻又软,却比貂皮还暖,更要名贵,无怪乎价值可观了。
“整整六十五张!”
孙二掌柜的转向面色深沉的君无忌,赔着一脸的笑说道:“马拐子说了,收了您七张‘玉儿红’,他连工钱也不要了。”
“这就谢谢他了!”伸出一只手来,在亮晶晶软糊糊的皮裘面子上摸着,君无忌像是有过多的感伤。
那还是很小很小的时候,记忆所及,母亲便曾经拥有这样一袭华裘,当她拥抱着自己时,自己那只调皮的小手,总是习惯地贴着母亲温暖的肉体,在皮裘里摩搓留连。像是多么遥远的事了。这一霎,在他目睹手触“玉儿红”的同时,猝然间使他有所忆及,只是灵光一现,当他正待进一步的努力捕捉时,那记忆却是越见模糊,甚至于连最先的一点残存,也为之混淆了。
“玉儿红”的炯炯红光,反映着他的俊秀英挺,那一身像是燃烧了的“红”……给人的感触是“不愧”为男儿之身。
他的手,兀自在泛有红光的毛丛中摩搓不已。那些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