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人物,我差不多都知道。”
厉胜男笑道:“你不用自报行状了,你以前的胡闹,已经是天下闻名。那时你喜欢扮成一个疯疯癞癞的乞丐,甚至还扮成一个人见人厌的大麻疯,专门和武林的成名人物过不去,所以博得了一个“毒手疯丐”的恶号,是不是?”
金世遗道:“我去找过那个柳三春,他不敢和我比试,晚上我就去偷他的银子,他是个爱财如命的人,迫得和我动手,我到了第七招,才找到破绽打了他一记耳光,吐了他一口唾涎。
我看在他能抵挡我七招的份上,本要偷走他价值十万的珠宝的,结果只拿了他几个金元宝就算了。”
厉胜男笑道:“这么说,他捱你这记耳光与一口唾涎还算值得。那另一个老头呢?又是个什么奢拦人物?”
金世遗道:“那另一个老头叫万应当,因为他生来一副阴阴沉沉的马脸,别人把他叫成了万无常。”厉胜男笑道:“这个无常鬼可曾勾你的魂么?”金世遗笑道:“不是他勾我的魂,是我几乎勾了他的魂。他是黑虎拳的掌门人,有一天我上门挑,这的武功比柳三春更好,我打到了第二十三招才赢了他一掌。”
厉胜男道:“怪不得他刚才在你身边驰过的时候似乎曾经望了你一眼。”金世遗道:“他大约觉得我这个人似曾相识,但科他绝对不会想到,我就是当年打了他一顿的那个疯丐。”
厉胜男道:“据你说来,这两个人也算得是武林中的高手了。不过,却也不是什么奢拦人物,现在你假若再要去打他们一顿,大约用不了三招,就可以打得他们叫救命了。”
金世遗笑道:“我真的想去再打他们一顿呢!”厉胜男道:“你说我邪,我着你也是邪气未改,既没深仇大恨,为何还要再打他们?你以前打得末过瘾么?同况咱们叉有事在身?”
金世遗正色说道:“说打是开玩笑的。不过,我却想从他们身上探听一些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