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见“表弟”给反铐在椅子上。
——而那两个应该已是“死人”的人,却在审问着毛老板在警方部署的一大心腹:雷柏明。
他马上决定:
行动!
在决定行动之前,他是有想过悄悄退却的:反正神不知、鬼不觉,只要他现在偷偷的溜走,谁也不知道他就在外面,在毛表面前他也大可说什么:“对方人多,他力战无功而退,为求第一时间向毛老板报告危境……诸如此类,总之理由充份。
不守,他还是决定要战。理由是:
一、他虽然只一个人,但他有的是一架轻机枪。
二、他在暗,敌在明。
三、他采取主动,枪一发,敌人已是个死人,杀两个人只要两发子弹,又不是舍身肉搏,没道理这还收拾不了的。
四、这是大功一件,扭转乾坤,何不独占?
五、他要替死去的“表哥”和“老表”报仇。
六、他要救“表弟”。
七、他要雷警官欠他一个情——雷柏明在警方很有势力,这种人情多结几个总有好处。
这些好处,也许不是都那么清晰、明确。但都在决定进攻退守的刹间在“阿表”的脑海里一抹而过。
从而让他作了这个决定:
突袭!
——人生里,总有些时候,要你在电光石人间作出生死成败的决定。你所作的决定不一定对,也未必错,但影响你作这决定的,可能只是一些平时不经意的、潜在的因素,到紧急时才突显出来。
“阿表”现在就是这样子。
他想在窗口放枪。
可是那儿有死角,不一定能杀尽敌人:而屋内还有两个是自己人。
要是他贴紧窗户,则极有可能给屋内的人先行警觉,而先下手为强。
所以他掩扑向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