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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回 狼对狼(3 / 3)

斩杀女人,但男人遇着了,不饮血是决不空回的。

传闻里使此剑得须剑剑向天开式,不然也得朝天收势,总共三十三式,剑身用以爱抚女人,剑锋则杀尽好汉,故白道上怒斥之为“淫魔剑”,黑道上窃谑之为“淫情剑”,孙青霞则自称为“朝天剑”,其招式为“纵剑三十三”。

的确,而今只见他系刀携琴,却未见他身上有剑。

──他为何仍未拔剑?

甚至连剑也不亮!

──莫非这才是他的秘密武器,必杀招式?!

这不到任劳不防、不畏、不生俱。

所以他也真的有点气沮。

偏在这时,却听孙青霞懒洋洋的问了一句:“你们商量好由谁先出手未?省得我冰镖之毒已发作了二十一次,你们还在这里唇动声灭的谈个不休!”

任劳只好望向任怨。

任怨笑了。

他拍拍手。

收势。

缓缓的,他徐徐地把吊起的一足放落在冰层上,小心翼翼的,温文仔细(似生怕惊走了一只苍蝇)地向孙青霞拱手爽快地道:

“好。你狠,你强,不管你看得起小弟否,小弟都交定你这个朋友了!”

他说到这里,姿势已全回复到一个普通人毫不戒备的状态无异,并伸手入襟──可是他的手一插入怀里,孙青霞放在包袱上的手,突然紧了一紧。

他的人很高大。

手却很小。

很秀。

但很干净。

──像对女人的手。

且有着漂亮女人的手指。

纤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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