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父母也觉得他必死无疑,把他扔弃到邻乡路边了,可是,他又死撑着爬回家里来了,使父母亲都大惑震讶,不忍心再丢弃他。
那时,他才不过四岁。
他有一次给数十只恶狗追噬,身上总共有三十一处伤口,几乎是遍体鳞伤,但他就是不死。
之后,他吃了二十七次狗肉。
──其中有四头是给他在那一次负伤中当场杀死的,所以不算。
那时,他才八岁。
到他十三岁的时候,给一群流氓持凶器的围殴,情形比给狗咬更糟,他简直是体无完肤,然后,再给扔到沟渠里,打他的人,都以为他死了;救他的人,只不过是做善事来埋葬他。
不料,他却在泥土掩盖他半身的时候,悠悠的转醒过来。
──要是那好心人先用泥土覆盖他脸孔,那他就死定了。
他仍然活着。
不死。
他不肯死。
他觉得只有能活下去,才是一切,要不然,一切都是徒然。
所以,这之后,他学武功,是为了保护自己,然后,他又以自己的武力,保护了一大群人,其实他也需要这一大群人来保护他,以壮他的声势。
他当然不是一开始就加入“流氓军”,“流氓军”的老大要等到他一个人做了三百四十二人合起来都干不成的惨案之后,再候他天涯流亡到头来无处遁身只好逃入十八星山,再直驱“嵯峨山”,“东方蜘蛛”老大这才特别礼待、收容他,把他推举为“流氓军”的三当家。
他所做的一切,都为了使自己活下去:不受人欺侮但又能欺侮人的活下去。
因此,乍见“剑花”的余华月,绝对不要做扑火的飞蛾:
他不想死。
他一向都不爱美。
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能更愉快的活下去。
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