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放弃美国而奔赴各种灾难之地的那一天就足以体现。这几日他住的一直是酒店,沈茂说给他一间空房住,但是那房子有些空的过分了,连张床都没有,于是他要等到家居家电陆续安装完毕才能搬过去,他在酒店房间里坐了没有两分钟,就开始想往外走,去哪里不知道,总之就是跃跃欲试。
行动派的霍总立马换了一身休闲行头,加厚的深灰色运动套装搭配一件牛仔布面的羽绒马甲,站在镜子前照了又照,打开今天才从美国寄过来的包裹,在整整一箱的冬季鞋子里他看到了一双灰色的短筒雪地靴,他拎出来扔到一边,最后翻出一双CUCCI的高帮运动鞋,穿着站在镜子面前发了会呆,斜着眼睛瞥向角落里那双他从来没穿过的雪地靴,它看起来有点蠢笨。
眼前一闪而过巫阮阮穿着黑色UGG的可爱模样,他直接左脚踩着右鞋跟,利索的将脚上的GUCCI脱了下来踢到一边,拎起那双灰色的雪地靴套在脚上,揣上车钥匙,出门。
尽管他这人的个性很不讨巧,巫阮阮也不得不承认霍朗是一个有魅力的男人,因为一个男人一旦好看到一定程度,哪怕稍微干点什么不讨人喜欢的事情,也能被轻易忽略,甚至被理解为个性,很显然,霍朗是个个性十足的人。
他双腿十分优雅的交叠着,坐在沙发上,手臂随意的搭在有些脱皮的沙发靠背,巫阮阮倒了一杯热水,放到他面前的茶几上,“我家里没有茶和咖啡,您将就一下吧。”
“我不是来喝水的。”他目光慵懒的扫了一眼带着小碎花的精致马克杯,看起来是私人物品。
这不怪巫阮阮,她也不想拿自己的被子给别人喝水,但是她搬来这里的时候没想着会有人来,就这一个杯子还是后来自己去超市买的,她把厨房所有的橱柜都翻了遍,安燃问她找什么呢,她说找纸杯,然后他就从碗柜里拿出一个大碗,说,纸杯没有,用碗吧,喝起来多豪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