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衿停在一楼选了双球鞋。
宁锦绣两年前就让她训练穿高跟鞋了,每次拿回家给她的基本都是高跟,最起码也是坡跟。
她有点接受无能。
虽然眼下的生活和以前比起来简直算得上翻天覆地,可其实刻在骨子里的东西很难改变,她喜欢脚踏实地的感觉,平底鞋会让她觉得安全踏实,高跟鞋让她不自在。
而且,就她想要选择的这一个行业,也不适合高跟鞋。
和精致比起来,她更喜欢舒适。
导购员帮她装了鞋子,姜衿又顺带把几个袋子整理了一下,夏天衣服薄,每件都挺小,她把四个袋子合成了两个,扔了空袋子,才觉得利落许多。
“你是今朝有酒吧?”边上同样试鞋子的一个女孩突然问。
姜衿一愣,笑道:“是啊。”
“我好喜欢你哦。”女孩得
。”女孩得了肯定,一张脸顿时布满喜悦,快语道,“你本人好漂亮啊,比网上的照片还漂亮,我看你是长头发,都有点不敢认,我好喜欢你的《白马镇》,哎呀,其他的其实也都喜欢,你能给我签个名吗?”
“啊?”姜衿都被她逗笑了,“没问题,拍个照也行。”
“真得啊?”
“比珍珠还真。”
“好棒!”女孩拖着试到一半的鞋子就坐到了她边上,拿出自己手机,给两人自拍了,她是个圆脸,和姜衿凑一起显脸大,神色间就有点小郁闷了。
姜衿看她一眼,笑道:“我头发好像没弄好,重来吧。”
女孩一笑,她主动拿了手机,稍微侧了一下身,给两人重新拍了一张。
她身子靠前,女孩侧着脸带着点羞涩,画面很和谐,姜衿也就满意了,将手机递回去,拿笔给她签了个名,才离开。
也没想到,身后女孩兴高采烈地就发微博了,“哇咔咔,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