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立约人大东家温彩、二东家慕容恒经过协商达到一致意见,就百货行(位于兴国街、旺国街十字路口,共计六间铺面)、锦园(位于京城南郊柳树镇,西临十里坡,北临花溪河)生意盈利共享,慕容恒获利三成,温彩获利七成……”
后面又写了“今柳家大牙行柳明之特予公证……”
其格式,用语与现代的《公证书》相差不远。
柳明之只觉甚是有趣,照着又重新写了三份,修改了里面的措辞,三人签押,算是圆满完成了一件大事。
温彩又给了柳明之五百两银子的“公证费”。
柳明之一见比他预想的还多,满心欢喜地离去,离开前还特意结了六福酒楼的茶水钱。
温彩把《契约》收好,慕容恒面露深思地道:“锦园……”
“殿下若是好奇,不妨一瞧。”
慕容恒道:“一家妆容馆用不了十万两银子,你是把银子投到这座锦园上了?”
这园子不在京城,而是在南郊柳树镇上,在这样一个园子上投下如此巨大的资金,她到底想做什么。
不过,他可不担她还不上。
因为就城有一家百货行,到时候他可以拿这百货行抵债,这店铺可不比十万两银子还值钱。
见她默认,他不由想到得了空,定要去这锦园瞧瞧,看这里是个怎样的地方。
温彩欠身道:“就劳殿下替我寻找妆容馆的铺面,温氏告辞。”
她出了房门,外头走廊上,杜鹃正也二安子说话,杜鹃笑着迎了过来“小姐”。
温彩轻声道:“都办好了。”
主仆二人上了马车,往护国寺方向行去。
杜鹃道:“小姐,你真要分三成的干股给雍郡王?”
“我们在外行商不易,既然认识了这么一个权贵人物,为何不用?和气生财,这是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