撩起的,而是平整地穿着在死者身上的,对吧?”
侦查员点了点头,表示认可。
我接着说:“现在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作案的现场应该不是污水井,污水井不具备作案现场的条件,要么井口狭小,要么井室较高,死者的双腿裤管也没有污水的痕迹,说明死者并没有到达过井室的底部,当然,死者也不可能没事儿到污水井里面去。所以,污水井应该是抛尸现场。”
我顿了顿,指着死者额头部位的一处没有生活反应的创伤,说:“尸体之所以会被挂在线缆上,是因为凶手把尸体头上脚下直立扔进了污水井。因为有个初始加速度,尸体是向斜下方坠落,在头部碰撞扶梯栏杆后,发生反弹,这个反弹,恰巧让她挂在了井里线缆上,发生了转身,所以尸体没有落到井底,而是呈直立位挂在了线缆上。死者的衣服也是因为线缆的刮擦,所以才会向上撩起,造成一个性侵害尸体的假象。”
“那杀人的第一现场会在哪里呢?”侦查员说,“总不能在楼外面杀人,然后拖进楼里面藏尸吧?”
林涛说:“没事儿,找第一现场这个事儿交给我了。”
“那我就去尸检了。”我说。
死者是大失血死亡的。
尸体的胸部被单刃刺器刺了十七刀,其中十一刀都从肋间隙进入了胸腔。这十一刀刺破了死者的心脏、主动脉和肺,导致死者迅速大量失血而死亡。
我们仔细记录了尸体上每一处损伤的部位、形状、长度和深度,分析致伤工具是一把刃宽三厘米,长度超过十五厘米的单刃刺器。
很多人认为致伤物推断除了推断出一些特征性的致伤物以外,其他似乎没有什么作用。比如这起案件中,致伤物推断得很详细了,但是大家仔细想一想,几乎每一家都会有类似的、符合条件的水果刀。其实致伤物推断不仅仅是为了缩小侦查范围,更重要的是可以为后期快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