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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崇拜者,踩踏(5 / 16)

可不是她那傻儿子,哪里不知道这样一把剑的价值,这可都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她为此吩咐人送给云夕一份厚厚的礼物。

云夕的束脩还增加到每个月二十两,其实现在一个月,她也就只抽出一天时间教导曾赋而已。毕竟曾赋现在的功夫已经步入了轨道,不需要像一开始一样让她每天都盯着,纠正错误。云夕心道:只怕整个凤凰县没有谁像她一样拿束脩拿的这么简单。

……

当云夕将剩余的八个武器抱到万事屋的书房时,赖三简直要跌破了自己的眼睛。

他原本知道云夕要打造武器,只觉得她只是三分钟热度,说说而已,没想到云夕还真的弄出来了,而且看卖相的话,丝毫不比他那把十分珍惜的匕首差。

云夕拿起一把标记着“赖”的剑递过去,说道:“这把是给你的,你试试。”

赖三看着锋锐的剑芒,感觉全身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他就算再没常识,也知道这剑的好。

他结结巴巴道:“真、真的要给我?”一想到平时可以使用这样的宝剑,他激动得都要说不出话来。

他拿出自己之前那把匕首,一手匕首,一手长剑,用力一敲,清脆的声音响起,匕首直接产生了一个缺口——若是平时赖三只怕要心痛得无以复加,至于那把剑,则是半点痕迹都不留。哪个更好,一目了然。

赖三简直要流口水了,不敢相信地再次重复:“姑娘,这真的要送我?”

云夕含笑点头,“说要送你,就送你,绝不会反悔的。”

赖三将剑收回剑鞘中,抱着就再也不放手了,“那我可不会还了。”

在现代,奔驰宝马是男人的梦想,在古代,好的武器对于男人的诱惑力不是一般的大,特别是赖三这种外出行走押镖的人来说。

云夕笑了笑,“剩余的七把,质量虽然比不上你手头这个,但是也比那匕首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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