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王娡想念女儿,特地跑去找金俗认了亲,还赐给金俗公主才有的汤沐邑,封金俗为修成君。
金俗有一儿一女,儿子号修成子仲,因为王太后的纵容,横行于京师。
由此可见,在汉时根本就没有人管女子再嫁之事——都他娘的能再嫁入天家了,还有人管?怎么管?
这种情况到了唐朝也一个样儿,还是没有人去管女子再嫁什么的。
据《新唐书·公主传》的记载计算,唐代中前期的公主中改嫁者即有二十九人,其中有五人甚至三嫁。
著名的襄城公主、太平公主,都曾改嫁。皇室如此,民间更是家常便饭,大儒生房玄龄、韩愈的夫人或女儿都曾改嫁。
至于班昭《女诫》中所说的什么“男有再娶之意,女无再适之文”这种话,更是向来没有人当回事儿。
《唐律疏议》在“夫丧守志而强嫁”条规定:“诸夫丧服除而欲守志,非女之祖父母、父母而强嫁之者,徒一年;期亲嫁者,减二等。各离之。”在疏议中解释到:“妇人夫丧服除,誓心守志,唯祖父母、父母得夺而嫁之。”
这种法律就规定的很明确了,哪怕这女的不想改嫁,祖父母、父母还是能逼着女子改嫁的,所以对于什么“女无再适之意”这种话大家伙儿听听就好,女儿可是自己家的,换谁能舍得女儿就真个守寡一辈子?
但是自从宋朝之后,操蛋的事情就出现了。
老祖宗玩什么三妻四妾,说白了是为了有更多的马仔去跟着自己抢地盘,可是有些傻缺就把事情给搞砸了。
变成了自己享受不说,还一天天的把女人的地位往下打压。
尤其是宋朝的那些个文人士大夫们,为了掩饰自己外战外行,不断被外放打压的无能本质,连裹脚这种屁事都能想的出来玩玩,而且连之前不禁女子再嫁的法律都给改掉。
著名的女词人李清照,本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