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其中的一个,所以,他才会成为别人眼里的浪子和怪胎。他不想放弃自己寻找多年的那个女人,不管这个女人现在的心里有没有他。
总要为自己争取下去,所有的爱都是需要勇气的。
路杰打消了下一站去西藏的念头,直觉告诉他,他应该在这个时候留在这个女人的身边。
余冉冉已经读到大二了。因为参加过电视台的选星活动,也被一些人注意到,接拍了大大小小不少的广告,她似乎感觉自己已经是大明星了。
生活被排得满满的,但她的心却从来没有被充实过。她固执得像得不到糖果的孩子,身边这些围绕着她的男生多么的无趣多么没有内涵,依然只有路杰才是她的最爱。
路杰并非是她的最爱,仅仅是因为路杰没有把她放在眼里,她才感觉到别样的感情。也许是不甘,也许是征服,也许是好胜,但这样的感情,她都统统归在爱情那类,因为年轻的时候,只要借着爱情的名义就可以为所欲为,反正会被自己原谅。
任性地扎着五彩六色的皮筋的孩子,青春无敌,从不言败。冉冉每天都背一个小包去路杰常去的酒吧里守着,虽然路杰的旅行并不知道归程,但她相信只要在等,总能等到这个男人。她一天比一天漂亮和迷人,这个男人总有一天会被自己迷倒的。这样的自信她是深信不疑的,所以,这天晚上虽然拍一个牙膏广告有一点晚了,但她还是来了酒吧。
刚进酒吧的时候就有人说:“路杰回来了。”
“真的?”冉冉高兴得都要跳起来了。吧台后的人看了也失神,这么年轻好看的女孩子为什么缠着路杰?到底路杰有什么魔力,难道就是长得帅又有钱吗?但也没有听过路杰多有钱啊!
“别高兴,他刚走,还扶了一个半醉的女人走了。”边上有女子忍不住上来打击她。
“什么,走多久了?”
吧台后的那个男子是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