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也不是一口价的,咱可以‘按疗效收费’。”
仅仅一句话,把曾老板的胃口吊回来了。
这其实有点像后世互联广告信用崩溃后、谷歌度娘开始转向“有效点击引流”收费、挽救行业信誉的意味。
只不过换了一个媒介。
但眼下这个世界,还真没哪个广告媒介想得到跟客户谈按传达率收钱的。
“怎么个按疗效收费法?难不成要看我的广告前后销售额增幅?那恕我直言,算有增幅,也是我们自己别的方面努力的结果,不一定是广告呦。”曾老板的态度,虽然好,但依然不掩傲慢。
“当然不是这样了——我们的广告,会强行剪辑到电影片头。您应该知道,如今买了票看电影的人,都是提前进场的,他们不可能为了躲避广告而暂时离场。所以片头广告是几乎会被100%看到的。
我可以按照相应电影在内地的票房放映量,作为实际的广告传达效果计费标准——每一人次买票看电影、并看到您的广告,我们收费1分钱港币。如果有1亿人花钱看了电影,你也只掏100万港币广告费而已。想想看,还有什么广告能高效到100万块让1亿人实打实看完!”
曾老板听了这个数字,顿时有些悚然动容了。
如今香江的媒体竞争很激烈,要做到百万人口传达,起码得在《明报》、《东方日报》等几大报纸,或者邵氏的无线电视台都包广告。花费至少二三十万。
折算下来,100万港币广告费,在香江也只能让三百万人口看到你的品牌。
而大陆那边,居然能让1亿人有效看到?
好像很划算的样子……
不过作为大企业家,曾老板还是较谨慎的:“账不能这么算,香江人普遍有钱,消费潜力大陆高得多。我们这儿300万人看到广告,能促成的最终销售额,可能并不内地1亿人看到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