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战争的美。
不过,美归美,震撼归震撼,当身边的镇北军骑士都开始杀红了眼拼命地砍杀自己视线之中所能发现的任何溃逃的乾兵时。
郑凡则主动地脱离出了这种亢奋的情绪,
作为资深专业的人头狗,
郑守备清楚,普通乾兵的脑袋,不是很值钱,不是郑守备现在大牌了,看不上蚊子腿了,而是这一次翠柳堡的骑兵没有带出来,就靠自己和梁程两人去砍,你能砍多少人头下来?
要砍,就砍大鱼!
同样的一个脑袋,人家福王的脑袋能抵得上两千狼土兵!
瞎子曾私下里和其他魔王聊天时说过,自家的主上,是个临事儿时反而能越安稳的主儿。
这不,
能从狂热的沙场状态中脱离出来,转而开始启动抢功雷达,没一颗大心脏,还真做不到。
首先,要找骑马的!
其实,逃跑的步兵真的很好砍,你策马追上去,对着他后背来一刀,人也就交代了,不死也搁地上翻滚。
但乾人的将军,应该是骑马的!
所以,郑守备的视线就一直在周遭骑马的乾兵上打转。
不过,扫了一圈,骑马的里头,似乎没有那种类似当初邓子良那般骚气颜色的甲胄。
艹,这帮乾军将领都是怂比么,连一套显眼拉风的甲胄都不敢穿!
不过郑守备还有其他办法,那就是看人家的战马。
得益于这个世界的苏醒点是在北封郡,从一开始就接触到了骑兵,这么长时间浸润下来,郑守备对战马的成色也有了不错的判断。
找好马,找良驹!
忽然间,郑凡看见视线之中,有一匹枣红色的战马呼啸而去。
那是大鱼!
郑守备马上策马冲了过去,身边逃跑的乾军步卒直接被他给无视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