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这是事实。
“怎么搞的!”突然天下一开始搔起头来并说道,“终于来了,'我'是凶手,是一个老掉牙的模式,任谁都能够制造出意外性来,毫无技巧可言。”
“算了吧。”我安慰着他道,“即使是这种意外性,也还是有推理迷喜爱。”
“但那些却并不算是真正的推理迷。”他说完后再把身体转向读者那边,点头作揖并说道,“对不起,今次是很不公平的。真对不起。”
就在这时响起了砰的一声,一个男人走了进来。这个长了髭的男人一边在吁吁的喘息着,一边环顾四周,然后搔着头说道,“哎呀不好,迟来了真抱歉,因为给另外的事件缠绕着。”然后他——大河原警部望向我这边、瞪大眼睛说道,“怎么呀,金田警部。脸色不太好哩。”
(原文初发表于“小说现代十一月增刊号メフィスト”1994年)
杂谈感想
相信大部份推理迷都听说过、甚至熟读了范达因关于推理创作的二十项守则吧。当年他倡议这二十项守则的其中一个主要目的,大概是希望能够让作家避免去创作一些对读者不公平的推理小说。然而,这所谓推理小说的公平性,又究竟是重要、还是完全不必要的呢?
一般在所谓公平的推理小说中,作者须要在解谜被解开之前,把故事中侦探所知道的有关资料,毫无保留地呈现于读者眼前,让聪明的读者能够从理论上亲自推理出与侦探相同的解答。相反的,假如作品是不公平的话,读者除了瞎猜或碰巧以外,很难达致正确的答案。换句话来说,读者真正的推理只能源自于公平。
对于不公平的作品,推理迷通常的反应都是负面的,当看见最重要的证据或资料,在侦探解谜时才首次出现的时候,有时甚至会有愤怒的感觉,因为有不少读者都喜爱亲自推理,他们享受自行推理的乐趣,而小说的不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