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法不管披着多么深奥的学术外衣,终归是种浅薄的东西。
对于现世的人来说,与别人相较,大家都有些先天的特异性,有体质上的,也有文化上的。有件事情大家都知道:日耳曼人生来和别的人有些不同:黄头发、蓝眼睛、大高个儿,等等。这种体质人类学上的差异被极个别的混账日耳曼人抓住,就成了他们民族优越的证据,结果他们就做了很多伤天害理的事。犹太民族则是个相反的例子:他们相信自己是上帝的选民,但在尘世上一点坏事都不做。我喜欢犹太人,但我总觉得,倘他们不把选民这件事挂在心上,是不是会好些?假如三四十年代的欧洲犹太人忘了这件事,对自己在尘世上的遭遇可能会更关心些,对纳粹分子的欺凌可能会做出更有力的反抗:你也是人,我也是人,我凭什么伸着脖子让你来杀?我觉得有些被屠杀的犹太人可能对上帝指望得太多了一点——当然,我也希望这些被屠杀的人现在都在天堂里,因为有那么多犹太人被纳粹杀掉,我倒真心希望他们真是上帝的选民;即使此事一真,我这非选民就要当地狱里的烤鸭,我也愿做这种牺牲——这种指望恐怕没起好作用。这两个例子都与特异性有关。当然,假如有人笃信自己的特异性一定是好的,是优越、正义的象征,举一千个例子也说服不了他。我也不想说服谁,只是想要问问,成天说这个,有什么用?
还有些人对特异性做负面的理解。我知道这么个例子,是从人类学的教科书上看来的:在美国,有些黑人孩子对自己的种族有自卑感,觉得白孩子又聪明又好看,自己又笨又难看。中国人里也有崇洋媚外的,觉得自己的人种不行,文化也不行。这些想法是不对的。有人以为,说自己的特异性无比优越是唯一的出路,这又使我不懂了。人为什么一定用一件错事来反对另一件错事呢?除非人真是这么笨,只能懂得错的,不能懂得对的,但这又不是事实。某个民族的学者对本民族的人民做这种判断,无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