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并没有往别的方面想。帝国方面也没做相关宣传,主要是这次测试不够圆满。
最严重的问题,就是激光器的寿命太低了,远没达到空军提出的性能指标。
根据测试,这种兆瓦级高能激光发射器的可用寿命就只有10次!
一部造价高达25亿金元的武器,只能用10次。
哪怕是在战争时期,那也太贵了。
不过,在深入研究之后,空军最终搞清楚一个关键问题。在发射10次后,需要更换的其实是少数零部件,比如反射镜,激光器的其他零部件还能使用,而且很多能够达到空军提出的反复使用100次的指标。
哪怕仍然贵得吓人,不过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由“战-11”挂载与使用的反卫星导弹,批量采购单价都高达1000万金元,而且只能对付低轨道上的卫星,作战区域也受到限制,战术灵活性并不突出,在实战当中的作战效率让空军很不满意。
至于性能更好的陆基反卫星导弹,最便宜的都要1.5亿金元。
相对而言,高能激光武器如果能把单次发射成本控制在2500万金元以内,肯定有很强的吸引力。
其实,只要不超过5000万金元,空军都能够接受。
正是如此,空军紧急启用了之前用于做系统可靠性测试的另外一套激光器,而且部署到流黄岛上。
为此,海军还专门派了3艘大型潜艇支援舰过去。
原因也很简单,这种专门为大型攻击潜艇服务的支援舰配有大功率发电机,非常适合为地面设备供电。
两套高空激光器对外层空间的覆盖率超过了60%。
在理论上,能够在3个小时之内攻击所有在轨卫星。
只是,激光发射器的可靠性实在是太低了。
按空军的战报,2台激光发射器原本要发射26次,平均15分钟一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