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t恤就来了,我身上一套湖水绿长裤衬衫总算得体。
其实他们也不是真正的什么富家嫡系,不过是沾到些姻亲的边,象董某是她们的姨丈,或是霍某是表姑丈之类,不过气焰已经颇为凌人。
直到他们提到菲立令尊的名字,我才略为一怔,没想到会是他,那真是鼎鼎大名的“社会贤达”,不过我也只不过是想了一想,随即搁在一旁,反正是做朋友,管他的爹是谁。
吃完蟹大家纷纷洗手,有人建议玩电子游戏机,我便坐下翻杂志,津津有味地读一篇科学报导来。
菲立前来问我蟹可好吃,我点点头。
他又叫我去玩游戏。
我坦白地说:“我不喜欢分胜负,所以不玩任何游戏,生平最讨厌竞争。”
菲立点点头,没多久便送我回府,他没有多话,我也没有多话,与他在一起很舒服。
约会完了,他还是照旧送花。
由白色的康乃馨转送到黄色的康乃馨,仍然是三天一束,两束花之后,他又约我去舞会。
要我的命,舞会最抛头露脸,做人的舞伴,水洗难清不是我小家子气放不开来,事实上防人之心不可无,弄得城里人人知道我同他走,事后我到什么地方找地洞钻?他有什么关系?他转头又约别人去了,中环一地起码有三十万女人等着他的电话,而我一弄得不好,嘿,吃不到羊肉一身骚。
我佯装很俏皮地推他:“我没有足够的道具应付那种场合,而且也不喜热闹。”
他听后没说什么,挂了电话。我握着话筒颇觉惋惜。以后没有花没有约了吧?
谁知道那日下午就由精品店送来一只庞大的盒子,里面放着全套的道具:一条朗凡的黑色吊带长裙兼披肩,黑色京皮高跟鞋、小手袋,以及一串头花。
从来没有人对我那么好,忽然之间我决定走这么一趟。谁关心呢?也许他对每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