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重?”
“唉,你不明白,就是要隆重,给女朋友的印象不好不要紧,但这个读者啊,非同小可。”她抿嘴直笑。
“你要我穿什么?说吧,为人为到底。”
“穿那套-皮的外套裤子,很薄的,不会太热,里面穿那件贝壳红的衬衫,戴你的白金百爵表,银手镯,我们送的那只戒指——”
我瞪眼,“那我岂不是成了洋娃娃?”
“不会的,记得了。星期三晚上八点。”
“玛莉,这里面有古怪。”我盯着她。
“什么古怪?你这个人!”她顾左右而言他,“对了,你上次说卖不到的那种烟丝,庄替你办了来,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宝,你星期三一道来拿吧。”
我感激的说:“谢谢你们。”
玛莉说:“不用谢了,自己兄弟一样。我得走了,还得赶回去,庄说要吃茄子塞肉,佣人不会弄。”
她匆匆忙忙,又一阵风似的走了。
幸运的庄,幸运的玛莉,这两个人真是一对。
下午我出去与报馆里的朋友谈了一下话,商量新书用什么封面,晚上回来吃了饭看电视,写稿,坐在露台看夜色。
不,我跟自己说:不是忘不了她,实在是没有遇见理想的女孩子,她们都俗不可耐的叫人难以忍受。太关心我的收入,不关心我的性格。为结婚而结婚?我还没有到那个地步。
进了屋子,我倒了一杯拔兰地,喝了下去,很舒服的睡了。日子又过了一天,人就是这么老的。
星期三下午,玛莉又来了电话催我。
她真是紧张。为了什么?我很怀疑。
我拿出那套她指定的衣服一看,决定不穿。我改穿粗布裤,褪色的,旧t恤,领子洗得变了形。这样我才觉得自然。手表与戒指都戴了,戒指不戴,玛莉会不高兴。末了找鞋子,佣人不知道收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