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一到,众人便上前欢迎我。
“又迟到了,”其中一个说。“还好我们都已习惯力群是个迟到大王。”
有人斟上酒来,我接过,一饮而尽。
世健像是看不见我,拔直喉咙在唱。
无聊。
多少晚上与清晨都是这样度过,世健一直在逃避我,他怕与我面对面讨论生活上的问题。
明天不过是另外一天,他不再关心我的安全感。
我非常的怅惘。
不熟的朋友趋向前来说:“力群,-吸菸的姿势最迷人。”
我淡淡一笑。“是吗?你肯为我迷人的吸菸姿势而娶我吗?”
“什么?”他一愕。
“没什么?”
他讪讪地走开,显然是吃惊了。
任由他当我喝醉了吧。
一个男人在女人身上花多少钱与心血都没有用,男人对女人最大的尊重,是娶她为妻。
连我这个站在时代尖端的女人,都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说穿了,我不外是一个小生意人的情妇。
世健终于过来了。
我却站起来,避到洗手间去。
洗水间内有两个女孩子叽叽喳喳。
“……那个邓力群,闻名不如目见,好老!”
“嘻嘻嘻,尤其是脖子上的皮,都松了。”
“背部尤其是,还穿露背装,肉仿佛随时受不了地心引力似的。”
我若无其事地取起粉扑扑面孔,她们忽然发现是我,也不尴尬,反而相视而笑,
现在这一代是勇敢的、义无反顾的、放肆的、残酷的。
当然,他们有青春作支柱,怕什么?
我只好把粉盒放进皮包,走出洗水间。
世健迎了上来。“-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