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穿出来。
他仍是那么英俊,真要命。
一直听见别人说,在马路上碰到旧情人,如陌路人一般,他们多数已经变得又老又丑又胖,弄不好还秃头,一点味道也没有。
我这位就不同,他跟以前一模一样,也许只有更好更成熟。
他先看到我,立刻同我打招呼。
我抬头看见他,发呆,心酸,失措。
他把我拉在一角,问我可好。
我明明没有什么不好,却禁不起他十全十美的一问,顿时低下头。
他并没有即离去的意思,在我手中接过重叠叠的公式包,坚持要送我一程。
只有他还有这种风度,替女人穿外套,拉椅子,开车门,只有他。
他一路上也没有说什么,我却说了很多,假装一个愉快的声音。
与他分手有多年了,听说他还没有结婚。
当初是为那位女士才分手的,如今他们大概也分了手。为了什么?我不敢问。
他送我到写字楼门口才走。
很多女同事看到他,都来问我,他是谁?
我没有回答。
孩子都那么大了,还回答做什么。想起来真是顶温馨的,曾经恋爱过总胜过没有这种感觉。那日很沉默,有什么做什么,心中有种充实的感觉,真是难得的,过后还能做朋友,还能有一声招呼,很多恋人,事后就反目成仇,成为陌路人。
我很幸运。
人家不会这么想,人家觉得我神经,前度难友抛弃我,我还不介意,一点血性也没有。
但我不是激烈的人,曾经有生意长来往的同行再电话上骂我,我可以唯唯诺诺四十五分钟之久,身旁的同事都替我不值,根本我可以摔掉电话不理,但我仍然在那里承认过错,我就是那么没血性。
我并不觉得委屈,生气的是对方,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