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君。”有人叫我。
我抬头。什么地方都会撞见熟人,站我身前的正是可林钟斯,我目前的大老板,简直有缘,处处都碰头。
我毫无表情,他则活泼得很。“咦,”他说,“那个恶女人今天不在?”他指的是唐晶。
我不搭腔。
“你们在商量正经事?好,一会儿我再过来。”他总算识相,走到一边去。
子群对她未婚夫说:“姐姐一向冷如冰霜。”
老头存心捧我:“却艳若桃李。”
我?艳若桃李?
算了吧。
子群总算得到一个归宿。
对我来说,如此归宿不如不要——呵,我不应大言不惭,怀着妒忌的心,归宿对我来说,已是下辈子的事了。
子群作老生常谈:“姐,遇到好的人,你不妨再考虑结婚。”
我淡淡应:“呵。”
“唐晶与一个年轻律师走得很密,你知道吗?”子群闲闲说起。
“什么”这真是大新闻,“她有密友?”
“正是。”
“叫什么名字,多大年纪?事情有多久?”我跳起来,声音都颤动。
子群愕然,“她没与你说起,你们不是几乎天天见面?”
我强笑道:“提是略略提过,我以为是普通朋友。”
“据说已经同居了。有人看见他俩每早到文华吃早餐。”
我更加震惊,已到这种地步。
她竟一字不与我透露,将我瞒在鼓中。好家伙,这样是待朋友之道吗?
“他叫……对,叫莫家谦。”
我像是喝下瓶九流白酒,喉底下直冒酸涩的泡泡。
“人品不错,”子群笑,“不是到处约女人那种男生,至少,他从未约会过我。”
“相貌呢?”
“五官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