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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彦国接着又说:“而且,凡是国人都可以持有刀剑、长枪、盔甲、弓弩、火枪等武器。而野人不得持有长度超过半尺的刀剑,不得长度超过三尺的枪和矛,不得拥有盔甲,不得拥有五斗力以上的弓,不得拥有弩和火枪。而且,野人不得在城内持有任何武器。另外,野人不得对国人无礼,否则国人可以当场将之斩杀,这是不犯王法的!”
什么?砍野人不犯王法!?这真是国人?不是小爱那娘们手下的天道武士?
“当场斩杀?这也太凶了吧?”这时跟在陈德兴身后的杨婆儿插了句话——她有插话的资格,她现在已经升任了益都女郡公,还是益都杨家的族长。
李彦国苦笑道:“表姐啊,你有所不知,这南番土著素来凶蛮,不服王化,喜欢好勇斗狠,又不喜生产,全都是刁民,而且人数众多!若是国人没有砍杀他们的大权,这些刁民定会恃众斗狠,不怕咱们啊!”
是啊,堂堂征服者,怎么能不叫人害怕?要是人家不怕,三十万人能统治三百万人?这砍人权仿佛也没有什么不对!
而且,汉人的脾气秉性终究比较温和。是不能和日本武士相比的,在这些土著眼里,或许讲理就是好欺负,温和就是软弱!如果动不动就拔刀斩人,那才是高高在上不可冒犯……
陈德兴心里面盘算一番,也觉得李彦国怎么做是有道理的。南唐是藩国,不是大明的行省。南唐国人能不能砍杀野人,这事儿用不着陈德兴操心。
想到这里,陈德兴点点头,轻声道:“国人是该有国人的威风!他们离开母国,远涉重洋到此,人生地不熟,周遭又尽是土著。若是不凶一点。如何压服野人,保住自己的家国?这南唐锦绣江山,得靠这三十万国人自己保。不凶狠一些怎么能行?”
听着他的这番话,李彦国脸色一松。沉默了一下。接着又道:“除了这些实实在在的利益,唐国的国人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