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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乱故事其二:丝绢案后续(1 / 5)

看到很多读者感兴趣,这里说一下丝绢案后续。

历史上的情节走向,在万历年之前,都与本书描写的一致。

大概就是嘉靖年间有人以“丝绢均摊五县”而上访,不过巡抚巡抚,到当事人,全都被徽州府拖死了也。

然后帅嘉谟在隆庆四年开始到巡抚衙门上访,海瑞批复之后十五天就被调走了。

再之后帅嘉谟到南京上访,先是找了一个姓宋的御史,得到了都察院的支持,批复为“均税”,南京户部模棱两可,让徽州府彻查,给个方案。

遗憾的是帅嘉谟回去的途中跑路了,去了千里之外的湖北江夏——这里是他事后自述的“回途遇害,羁縻远避,未申情款”。

没了当事人,事情肯定又拖住了。

一直到了万历三年三月,事情峰回路转。

因为户部送了一道文书给南京巡抚,说“奉圣旨:户部知道,钦此。钦遵。抄出到部,送司”。

也就是说,皇帝想追究这个事,考虑到历史上这个节点的政治环境,合理推断是张居正的意思——毕竟当初帅嘉谟奏陈此事的时候,就用了新政做筏,反正就是苛捐杂税跟一条鞭法的国策有悖。

总而言之,公文到了巡抚衙门,力度立刻就不一样了。

巡抚衙门这次没有轻飘飘的批示,而是发了一道宪牌,先是把逃到湖北的帅嘉谟找了回来,然后徽州知府立刻召集了六县议事。

具体在《丝绢全书》卷1《徽州府行县催议帖文》,《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60册,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年,457页。

歙县一方还是那两个观点。

第一,会典以及户部公文,从来没提过让歙县单独交,没说那就应该均摊。

第二,“人丁丝绢”被人篡改成了“夏税生丝”,以致五县之税落到了歙县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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