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上真正的富豪;而拥有千万的资本,才是顶级的富豪。
像陈光良这样级别的人,只能勉强算是个‘有钱人’。
简单的打个比方:一套公寓(80个平方无公摊)的租金,大概是在40大洋,而且首先还需要500大洋的‘顶手费’。这套公寓的价值不好说,因为这个时代物业是按幢买卖的,且很少有人愿意出售物业,毕竟收租更划算;但若真要来估值,一套80平米的公寓,差不多也得要4000~5000大洋吧。
(鲁迅1927年来沪市,租的是公寓,顶手费500大洋,只能先分期支付200大洋,每月租金在40大洋的样子;徐志摩1927年来沪市,租的是小洋房(不带花园,类似后世的联排别墅),每个月租金150大洋)
所以说,陈光良的净资产大概也就是3~5万大洋的规模,折合下来也就买得起不到十套房,相当于后世的千万富翁。
“王老板”
“你是?”
“你容许我介绍一下,我叫陈光良,是长江地产的总经理.今天来找你,是希望租赁你在愚园路608弄的那幅地皮!”
总算在办公室里,见到了王伯元,陈光良大方的自报门户,但是以‘长江地产’的名义。
王伯元看着年轻的陈光良,心道莫非是哪家有钱人的子弟,才在20岁的年龄投身地产业。
当然,听到租赁地皮,他倒是没有觉得什么,毕竟他投资的地皮空着也是空着,租赁出去是可以的。
“你租赁那幅地皮,打算开什么工厂?”
这个年代的地皮投资者,一般都是将地皮租给工厂,这样可以避免浪费,又方便回收。
此时的王伯元,没有反应过来,陈光良是要做地产。
陈光良微笑着说道:“我打算在上面盖一个新式里弄,所以需要租赁你的土地二十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