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单薄的小子,每天都是在挑战自己的生理极限。
他常常是跑到终点就直接瘫倒在地,脸色煞白,吐得昏天黑地。
晚上睡觉时,浑身骨头缝里都像是塞满了针,疼得直哼哼。
可即便如此,第二天哨声一响,他还是会咬着牙,用最快的速度穿衣叠被,冲出宿舍。
因为所有人都清楚,穿上这身军装,就没有别的选择。
逃兵,在这个年代是足以毁掉一个人、一个家庭的重罪。
除了咬着牙往死里练,他们无路可走。
转眼间,一个月就过去了。
新兵连的第一个月工资发了下来。
入伍第一年,每个月十八块钱。
对于这些大多出身农村的半大伙子来说,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发钱的那天,所有人都兴奋得满脸通红,小心翼翼地把崭新的票子数了一遍又一遍,像是捧着什么绝世珍宝。
除了少数几个家境尚可的,几乎所有人都做出了同样的选择——让部队帮忙把钱寄回家。
可问题来了,整个一班,除了当过民兵队长的王卫国和读过高中的郑元,其他人几乎都是大字不识一个。
于是,在宿舍里,王卫国和郑元的桌子前就排起了长队。
“卫国哥,麻烦你了,你就帮我写,告诉俺爹俺娘,我在这儿吃得好睡得香,顿顿有肉,班长和战友们都对我很好,让他们别惦记。”
一个皮肤黝黑的战友憨笑着,把十五块钱和一张写着地址的纸条递过来。
“好。”
王卫国点点头,铺开信纸,认真地写了起来。
“卫国,到我了到我了。”
另一个战友挤上前来。
“你帮我写,就说……就说我在部队表现很好,过年争取拿个五好战士回去,让我媳妇儿在家好好带娃,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