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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阁 > 大明草包探花 > 第二十四章 方敬的名次

第二十四章 方敬的名次(3 / 4)

:善治国者,不恃民之畏法,而恃民之无法可犯。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所以使民不为非者,在法之外,在政之善也。”

方敬彻底当成申论在写了,全篇几乎没有引用任何一条子曰孟云。

这卷子应该是零分的。

“陛下欲民不犯,臣请三策:”

“一曰省刑薄敛,使民有以养。民富则知荣辱,知荣辱则耻犯法。”

“二曰择吏安民,使民有以诉。吏清则民信,民信则法行。”

“三曰立法从简,使民有以知。法简则民易从,易从则少犯。”

“三策并举,刑可得而省,教可得而施,陛下宵衣旰食之劳,可得而少纾矣。”

“臣草茅贱士,不识忌讳,干冒天威,不胜战栗之至。臣谨对。”

写完最后一个字,方敬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他忽然感觉身后有动静。

朱元璋转身走了。

方敬愣了一下,然后松了一口气。

走了好,走了好。

殿试从早上一直持续到下午。

中间有执事官送来午饭——一碟点心,一碗清茶。

方敬就着茶水,把点心咽下去,继续写。

等到太阳开始偏西,礼赞官终于高声道:

“时辰到——!停笔——!”

方敬放下笔,长出一口气。

总算结束了。

方敬如蒙大赦。

执事官依次收卷。

他自然不知道他的这份申论,让阅卷官有多头疼。

明代,殿试的成绩是很快就能确定的,叶盛在《翰林记》中记载:“辰巳二时,榜中人第已定。”

一般在第二天上午几个时辰内,榜中名次就已经定了下来。

但是这次,却迟迟没有决定好名次。

翰林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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