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在理。
宋明月握紧了刀柄。
但她也识货。刚才沈叔舞枪时她就看出来了,这杆枪绝非凡品,枪杆是百年铁木芯裹熟铜,枪头是陨铁夹钢,红缨是西域天马鬃浸过桐油。这样的枪,整个大周都找不出几杆。
就这么劈了,简直是暴殄天物。
可赵武德说得没错。
沈叔现在戴着枷,是流放犯,这枪他带不走。就算赵武德现在不劈,等他们一走,这无主的宝贝自然会被人捡去,或卖,或融,总之不会再有第二个沈忠来舞它了。
沈叔显然也明白。他缓缓抬起头,看着那杆陪伴自己四十多年的老伙计,眼里有痛惜和不舍,但最后都化作了决绝。
“少夫人,”他嘶哑开口,“这枪……不要了。”
枪是他的命,但现在,他还有比命更重要的事要做。
他看向宋明月,又看向角落里沉默的沈惊澜,目光沉静坚定。
赵武德得意了。他弯腰就要去捡那杆枪。
可斜刺里,突然伸过来一只手。小小的,却快如闪电。
那只手抢先一步,牢牢握住了枪杆。
还是春杏。
小丫头大咧咧地看向沈叔,眼睛眨啊眨:“叔,你真不要了?”
沈叔一愣。
春杏咧嘴笑,露出一排小白牙:“你不要,我要了!”
说着,她手腕一抖,那杆红缨枪在她手里轻飘飘转了个圈,枪杆点地,稳稳立住。
沈叔看着这一幕,先是怔住,随即,“哈哈……哈哈哈!”
他竟放声大笑起来,笑声嘶哑,却畅快:“好!好!好!”
连说三个“好”字。
可赵武德的脸色,已经黑成了锅底。
“小贱人!”他一把扔了断刀,指着春杏鼻子骂,“他带不走,你就能带了?流放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