慌乱中,他竟将莫晚的贴身内衬穿了出来。
想回去换已经来不及了。
屯口打谷场上,一队穿着甲胄的屯田兵早已列队等候。
陈梁心里犯嘀咕,穿错就穿错,秦什长要是敢嚼舌根,正好新账旧账一起算。
场中央,一个瘦高个叉着腰站着,正是屯兵领队秦什长。
他披着一件沾满血痂的皮质甲胄,腥臭味顺着风飘过来,令人作呕,一对三角眼眯着,像极了偷鸡的黄鼠狼。
见陈梁来了,秦什长先是咧嘴一笑,声音透着虚伪:
“傻梁子来了,这次好好干活,完成任务发三斤粗米回去吃。”
他早就知道陈家断粮了,这三斤粗米,就是勾他送死的幌子。
自打他驻守古槐屯,一眼便看上莫晚那娇滴滴的小寡妇,奈何对方一直躲着,家里还有个傻大个碍事,强来不方便。
正好借这次运粮机会,把傻子害死在半路,事后那小寡妇,还不是任由他揉圆捏扁?
秦什长乐呵呵地上前,拍向陈梁的肩膀,三角眼往下一瞟,刚扬起的笑容瞬间僵住。
他的目光死死钉在陈梁领口,那布料的纹路,他再熟悉不过。
是莫晚常穿的麻衫。
“这衣服,是莫晚那小寡妇的吧?”
秦什长眯起眼,阴沉沉道:
“你个傻子,她凭啥把贴身衣服给你穿?”
陈梁刚要开口,就见秦什长那双三角眼,盯着他领口沾着的一点红印,反应过来,脸色铁青:
“难不成,你占了她身子?”
陈梁扒拉开他那只脏爪子,站得笔直:
“用你管,不是要去押粮么,赶紧带路。”
“踏马的,还敢顶嘴!”
秦什长怒了,一把抓向陈梁的胸襟,想给他点颜色瞧瞧。
他